解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先后实施了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两退一围”工程和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全省森林覆盖率已提高到40.9%。随着全省森林面积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不利气候条件和日益复杂的林区社情,让我省森林防火任务更加繁重、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仅今年上半年,受我省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全省发生多起有影响的森林火灾,造成严重损失。造林绿化成果来之不易,大力推进我省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综合能力已成为保护我省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绿色辽宁、美丽辽宁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现有各类森林火灾扑火队伍163支、3476人。其中符合专业标准的仅有21支、595人,其余142支、2881人多为半专业性质,人员也多由护林员、林场职工、机关干部等季节性临时组成,存在着队伍人员不固定、专业性不强、保障机制不力、无正常训练场所、缺乏科学扑救手段和装备保障等问题。加之我省还没有专业扑救森林火灾的森林武装警察部队,现有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数量上、装备上、保障上已远远满足不了当前全省森林防火严峻形势。
2013年3月7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组建和管理工作。2015年6月26日,《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9是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第六条规定:“县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完善专职指挥和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专职指挥人员的培训,推进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第七条规定:“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标准,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进一步督促全省各地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解决专业队伍专业性不强、保障机制不力、缺乏有效扑救手段等问题,省林业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近日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二、《意见》内容概要
一是总体思路。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按照队伍精干、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要求,重点建设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提出标准,规范现有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重点加强和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体系,着力提高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综合扑救能力。
第三部分是建设标准。建设标准主要确定了两方面内容:
(一)建队标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以森林预防、扑救为主,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准军事化管理的队伍,人员相对固定(对人员成分、编制不强求,因地制宜,可以是劳务派遣或合同制工人),每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0人。《意见》对一级火险县(市、区)、二级火险县(市、区)及有防火任务的有林地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数量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规定了各市应组建1支以上直属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跨市级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机动支援力量,由省森防指在现有各地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中选定,并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省森防指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装备标准。在装备方面,为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对每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装备的大型设备、便携机具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第四部分是保障机制。保障机制规定了三方面内容:
(一)经费保障由各级政府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地方财政预算。
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按照“谁管辖、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组建并保障。
(二)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单位和人员有关待遇和费用支付,依据《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地要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为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切实加强综合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建设。
第五部分是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主体,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指挥、协调和调度。《意见》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组织领导、队伍管理、人员录用、培训工作、兵力布防、考核奖惩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得起、练得精、用得上、打得赢。
三、《意见》施行后的指导意义
《意见》颁布后,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思想,以“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坚持以“立足实际、稳步推进”,督促各地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保障得到有效落实,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形成较为完备的森林消防体系。
《意见》实施后,每个市将组建1支以上直属应急机动队伍,19个一级火险县、25个二级火险县将组建超过75支、1500人专业队伍。届时,全省将构建成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的专业化扑火体系,能极大地保障全省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文件链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辽政办发〔201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