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明珠”业主状告业委会

06.07.2016  14:24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虞禄洋)东海明珠小区有业主要求业主委员会公开自成立以来的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及业主大会决议等信息,为此将业委会告上法庭。

  今日,该案将在沈阳大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有业主对没能参与业委会换届选举和换物业不满

  昨日,大东区东海明珠小区业主邱先生等三人讲述了状告业委会的缘由。

  “今年初,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邱先生称,当初业委会筹备组是打着帮大家办房产证的名义让居民签字的,没说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发生的事情让邱先生不能接受:“业委会办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召开业主大会对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事宜进行表决,但很多业主一直没有接到业委会的通知,对重新撤换物业公司的事也不知情。”

  “小区有500多户,现在有280户签字不同意撤换物业公司。”邱先生说,按照相关规定,超过20%的业主提出申请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邱先生等三名业主被部分业主推选出来,向业委会和洮昌街道、法库社区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主张,要求公开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的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及业主大会决议等信息。

  按照相关规定,业委会成立30日内,应该持相关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同时,业主们有权要求业委会公开业主大会记录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昨日,业主刘先生和梁先生证实了邱先生的说法,还出具了写给东海明珠业主委员会和法库社区并抄送洮昌街道的《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上边有7位业主签字。

  在诉求没有得到认可的情况下,邱先生等人于4月份将业委会、法库社区委员会起诉到了大东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业委会公开自成立以来的所有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及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

  业委会主任称程序依法依规

  昨日,记者拨打了东海明珠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先生的电话。赵先生表示,业委会成立是合法,且通过招投标撤换物业公司也是依法依规,还有社区见证,招投标相关信息可以从相关招投标网站看到。

  记者在网上看到,4月20日众邦东海明珠小区发布了物业招投标信息,5月26日发布公告称“5月20日9时30分由沈阳嘉禾德睿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开标、评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为浙江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6月22日,小区大门处贴出一纸公告:“从即日起我园区的物业由浙江华夏物业公司接管”,落款是“众邦东海明珠业委会”。

  一些想保留现任物业的业主对此表示不能接受。该小区一位业主昨日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支持邱先生等业主代表起诉的主张,该业主自称因此受伤住院并报警,警方已经进行调解,但不愿意公布自己与业委会之间的争执。

  一些业主表示,将参加今日庭审,见证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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