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17年6月-2018年4月,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沈阳海关、大连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全省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迅速,针对薄弱环节,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规范了我省医疗美容市场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
一、提前部署、统筹规划
根据2017年全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为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拟于2017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非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我委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蓝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锁定范围、锁定目标、有针对性的在医疗美容机构及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医院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为做好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我省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及《辽宁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全省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扎实、有力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有效提升了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成效。我省专项行动采取“两承诺两公开一上墙”的工作理念和模式,两承诺:即生活美容机构规范经营承诺、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两公开:即致全省美容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及酒店宾馆的两封公开信;一上墙:即生活美容场所“七禁止”要求上墙。在意见中明确了《辽宁省“两承诺两公开一上墙”工作实施要求》,并且为了规范承诺书、公开信和“七禁止”的内容及格式,统一制定样本,供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印刷使用,要求做到辖区内承诺全覆盖,致信全送达,生活美容场所“七禁止”全上墙。
三、规范培训、增强交流,注重基层业务水平提升
为更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省召开全省专项监督工作会议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宣贯方案精神、普及法律法规要求、交流工作方法技巧及案件查办要点等业务内容,并建立业务QQ群、微信群畅通工作交流,解惑答疑。针对我省临近韩国的特点,指导基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以“韩国医师亲诊”、“韩国药品器械代购”等信息为线索,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各地亦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相关培训,分别对辖区内医疗美容监督员以及美容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场所负责人开展培训,既提升监督员执法能力,又强化机构行业自律意识。经统计,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共组织召开培训会(班)409人次,培训相对人11996人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全面营造专项行动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对非法医疗美容群防群控的有利局面,我省制定了《辽宁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省级卫生监督员走进“辽宁省12320卫生热线”直播间,宣传专项行动、讲解就医常识、解答网友现场提问。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现场宣传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工作。全省利用各种途径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516条次,制作相关宣传材料54298份,签署依法执业和经营承诺书7903分,媒体报道208次。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提高了专项行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提高了百姓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意识。
五、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任务扎实推进
9月份,我省制发了《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从贯彻落实措施情况、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对加强和规范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7个方面对全省各市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10月份,我省组成了3个督查组,对8个市16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针对各市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督查意见,并将全省督查情况给予通报,要求各市立即认真整改,在推进工作上取得了实效。
六、巩固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我省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前期阶段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再督促、再检查、再规范,防止反弹回潮;对各地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深挖细纠,从日常业务管理中堵塞漏洞,减少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尤其是对全省2017年日常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地区存在发放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许可隆胸、缩阴等一诊疗项目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与规范,遏制和消除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了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全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其他部门建立了非法医疗美容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开展联合检查和日常沟通,保持高压态势,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对宾馆,会所等场所加大检查密度和频次。充分发动社会监督,设立非法医疗美容监督举报电话,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