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23.06.2016 08:06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6月24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坚决制止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坚决制止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坚决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
《通知》建议,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等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杨主格)
编辑: zfw04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3.06.2016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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