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住房如何征税?
31.07.2015 14:29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5﹞176号)第三条规定,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住房,按照综合征收率4%计征各税;个人、企业或单位出租非住房,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按照综合征收率7%计征各税;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按照综合征收率12%计征各税(企业或单位综合征收率不含企业所得税)”。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1.07.2015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