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新政策出台首月 辽宁百姓受益2500多万元
02.05.2015 15:3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策开始实施。4月30日,省地税局发布信息,新政策实施近一个月,我省超过4000套住房交易者享受到新政策优惠,减免税额达到2527.49万元。
根据新调整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此前,只有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出售时,才可以免征营业税。
从3月31日至4月29日,全省共办理个人住房交易13723套。其中满2年不足5年的4490套,占1/3强,减免税额达到2527.49万元。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这项税收新政策落地时间还不到一个月,但其释放出来的利好信号已催热了二手房交易市场。
为确保新政策在第一时间得到贯彻落实,省地税局通过门户网站、辽宁地税微信公共账号等,将新政策具体内容、办税流程告知公众,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同时畅通办税渠道,对政策变化、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优化。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2.05.201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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