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已取得录用通知书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违约,因此给个人造成的损失将由公司补偿,个人取得的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4.12.2015 10:1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因受雇取得的补偿金,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4.12.2015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