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公布20个失信典型案例
17.12.2014 18:02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辽宁高院主动将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纳入“信用辽宁”建设,制定完善了《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意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条件、纳入程序、异议处理、信息曝光、信用惩戒、征信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有效发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惩戒、威慑、引导作用。
辽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三庭庭长赵子军介绍,在执行实践中,辽宁法院推行失信被执行人风险提示制度,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条件的被执行人,由执行法院制作决定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载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规范典型失信案件筛选核实工作,定期向辽宁省信用办提供执行案件信用数据信息;建立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形成执行联动合力,共同打击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扩大失信名单制度的影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者无处藏身;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删除救济工作。
自2013年6月以来,辽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共录入失信案件10359件,其中899件执行案件通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得到了执行,交由省信用办曝光典型失信案件65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令共享至省征信系统及72个成员单位,对推进“信用辽宁”建设,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良好氛围做出了积极努力。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7.12.20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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