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冬采暖季仍为5个月采暖费26元

14.09.2016  10:04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今冬沈阳采暖费每平方米由27元降至21元,采暖期由10月24日至4月25日……”近日,这样一条消息在网上开始传播。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供热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今冬沈阳采暖季时间、采暖费与2015-2016年度一样,仍为5个月,采暖费每平方米仍26元。请切勿相信谣言。

  网上流传:采暖费降至21元,采暖期由10月24日至4月25日

  现在在网上流传较多的是,“省政府消息,2016-2017年度采暖费每平方米由27元调整为21元,采暖期由10月24日至4月25日。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让家人看到!市民一定要拒绝交高价费。

   相关部门确认这条信息属于谣言

  记者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求证后,确认这条信息属于谣言。

  今冬(2016-2017年度)采暖费收费标准和采暖期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仍和2015-2016年度一样。

  沈阳居民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

  对于从27元降低至21元这样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沈阳乃至辽宁省也没有过27元这样的收费标准,采暖费仅在去年每平方米降低2元。

  而对于采暖期的时间,近年来沈阳一直都是从11月1日零时起开栓供热,到次年3月31日停止供热,共计有5个月的采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