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再禁33个违法广告
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全国30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产品企业进行行政告诫,涉及10个药品、13个医疗器械和10个保健食品的33个产品违法广告被责令停止。专家建议,应加快完善行业黑名单制度,让消费者和市场参与监督,并依据刚刚通过的广告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些违法药品广告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无非是利用各种手段,吹嘘疗效,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将自己包装为神药、神贴……
“药到病除”型: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障。违法广告往往宣称“一吃就好、几天见效”,这些药品对病症似乎有攻无不克的“能力”。
“包治百病”型:夸大产品功效和适应范围。明明只是保健食品,或治疗老年体弱的药品,却恨不得宣称对高血压、前列腺、高血糖等病症统统有效,一剂下去,所有病灶都能迎刃而解。
专家、患者“站台”型:利用医疗科研院所名义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进行虚假宣传等。“专家”鼓吹,“病人”现身,初看以为是健康讲座,实际上却是推销产品。
粗略统计了一下,此次公布的33个产品,有至少7款都是与腰椎、颈椎不好而导致的腰颈疼痛等“慢性病”相关;有近十款与头疼眼花、高血压、高血糖等常见的“老年病”有关;有4款与男性补肾等需求有关。
“慢性病、多发病、疑难杂症,一直是违法广告的重灾区。”业内人士介绍,抗风湿类、胃炎、哮喘、皮肤病、糖尿病、男性疾病系列等慢性病症,非常常见但短期内又难以治愈,不少违法广告就切合患者求快、求根治的急切心理,“以身说法”吹嘘疗效。例如此次曝光的“国富龙马系列治疗仪”,就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称“50年的腰椎间盘突出患者,压迫坐骨神经,后又高处跌落造成3、4节压碎性骨折,使用5、6天后,症状减轻,使用10多天见好,使用20多天能骑车赶集等”。
老年人也一直是违法广告的主要目标群体和受害者。他们因长期受慢性病痛折磨,急于摆脱病魔,更容易被“一朝根除”的广告语误导。在不少被曝光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发布媒体都是老年类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