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
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审议通过十一届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12月8日,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共辽宁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十一届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同意将报告提请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审查。
全会认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全省各级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挺纪在前、正风反腐,扎实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彻查辽宁拉票贿选案,严明换届纪律,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会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取得的重大成果,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全面准确把握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和修复辽宁政治生态。
全会强调,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要着力在监督上体现全面从严,加强对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派驻监督,认真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真正解决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要着力在执纪上体现全面从严,突出纪律审查特色,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着力在问责上体现全面从严、抓住“关键少数”,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保证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会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用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自己摆进去,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不断强化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健全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出席这次全会的省纪委委员49人,列席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