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入海验收工作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恢复中国对虾种群数量,改善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5月18日,由省海洋与渔业厅统一部署、省水产苗种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的2017年辽宁省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入海验收工作于黄海北部、辽东湾近岸海域的10个放流点同时展开。截至5月27日,共计放流验收入海经检疫合格的中国对虾仔虾27.77亿尾,其中体长10mm以上中国对虾仔虾26.31亿尾,超额完成了我省2017年度中国对虾增殖放流26亿尾的目标任务。
2017年是我省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之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作为强化生态渔业、促进渔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历来倍受各级领导的重视。放流验收期间,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陈来钊等亲临营口、东港、庄河放流验收现场检查并指导验收工作。
为确保今年增殖放流入海验收工作的圆满完成,省水产苗种管理局自年初就开始着手积极部署,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供苗单位的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逐家进行摸底检查,特别是对亲虾购买的产地、数量提出具体要求并到现场检查,对苗种培育期间、放流前存池量进行环环检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督促供苗单位集中力量、规范生产,确保增殖放流苗种供应质优量足。二是加强验收管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严格遵守验收操作规程,对整个验收过程的每一个验收岗位采取当天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验收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加强验收纪律要求,放流前,省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验收小组组长签署了责任状,验收工作人员分别签定承诺书,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廉洁。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放流前对放流时间、地点、品种和数量进行公告,同时还积极邀请各地公证部门对放流验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增殖放流过程公正、公开。四是注重媒体宣传。邀请辽宁电视台以及各放流点当地媒体对放流验收进行现场报道,宣传增殖放流的目的和意义,增强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到我省增殖放流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