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上海、广东、陕西

29.11.2016  16:0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第四、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今日分别进驻上海市、广东省、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海市工作动员会今日在上海召开,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副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主持。

同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在广州召开,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陆浩,副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作了动员讲话,省长朱小丹主持会议。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省工作动员会今日在西安召开,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陕西省政府省长胡和平主持。

各督察组组长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做到奖惩分明,并要求认真总结河北省督察试点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促进各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更高水平的提升。刘云山、张高丽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各督察组组长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重点是督察省(市)委、省(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各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韩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并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目的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海市全力配合完成好这次督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韩正要求,上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不断发现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各区各部门态度要端正,保障要有力,增强接受督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督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严格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边改边公开”的要求,本着对中央负责、对环保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主动开展自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胡春华指出,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广东开展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东工作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他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自觉、诚恳地接受督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力以赴配合支持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严肃认真对待督察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广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反映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娄勤俭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他要求,全省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好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全力配合,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用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这一难得机遇,深化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级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陕西永续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会上,各督察组副组长还就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被督察省份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省(市)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上海市各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陕西省、广东省省会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地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第四、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被督察省份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