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账本越晒越清晰
7月17日,2014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大幕全面拉开,超过90个中央部门再次晒出自己的决算“细账”。
“此次集中公开的中央部门决算呈现出最大亮点在于切实遵循了新预算法的规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第一年,年初,中央各部门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公布了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此次决算公开中的指标则更加细化。此举体现了政府公信力的提高,同时也满足了公众知情权的需要。
账本“晒”得更及时和规范
“今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体现了在依法推进预算改革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决算公开。”白景明向记者说,新预算法提出“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对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
白景明介绍,2014年中央决算于今年7月1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7月17日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决算,程序更加规范,公开时间也在新预算法规定最长时限之内,这主要得益于财政部着力推动,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全力完成中央部门决算批复工作,为中央部门决算顺利公开创造了条件。这充分反映出财政部和中央各部门用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经过多年决算公开的实践,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日益成熟和规范。”白景明表示,“此次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与前一年度相比,呈现出信息更加丰富、内容更加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更大、公开更加规范等特点。”
此次决算公开的表格由上年的6张增加到8张,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使得中央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及基本支出明细情况一目了然。“在当前财政强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大背景下,公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就意味着向公众无保留地告知‘家底’情况,让公众看得清、读得懂,便于各个方面对财政支出进行监督,同时也为经济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白景明表示。
在公开表格的同时,此次还对表格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同时,按照新预算法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今年随部门决算首次公开的还有政府采购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等情况,使得中央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金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金额、车辆及大型设备占有情况等一目了然。各部门决算还用柱状图、饼图等图表,生动直观地展示了重点支出的大小、变化、比例等。
“中央部门决算不仅公布数字,还进行了详细说明,有利于解答老百姓关心的钱花得怎么样、取得什么效果等问题。”白景明说。
还有,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部门决算在上年已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最底级的项级科目的基础上,对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进一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最底级的款级科目。“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这两种编报方式,在实现决算公开的‘看得懂’方面至关重要。今年中央部门决算首次按经济性质分类公开,使政府的各项支出一目了然,更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此举意味着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白景明说。
举例来说,按功能分类,“教育”对应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显示“钱干了什么”;按经济分类,则要分别列出多少用于教师工资、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显示“钱去哪了”。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开的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赫然在列,支出了哪些、支出了多少一目了然。
“三公”经费用得更透明
今年,“三公”经费注释说明更加细化。在以往公开出国(境)团组及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的基础上,首次公开公务接待费相关的批次及人数。
从已经公布的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来看,2014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上年减少11.35亿元,下降16.2%;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下降17.8%,这已是连续第五年下降。其中,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农业部、中科院、银监会等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幅达到两位数。
“今年中央本级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三项费用均比预算减少,同比分别下降18%、12.8%和36.9%,合计降幅超过17%。这一力度是相当大的,主要得益于中央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压缩甚至取消部分出国(境)团组、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白景明说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决算数的减少是在预算已经连年减少的基础上的再缩减,再加上这几年的持续缩减,可以说,‘三公’经费缩减的力度已接近‘天花板’。”白景明认为,“强化‘三公’经费公开,并不是说不要‘三公’经费。特别是当前处于树立大国地位的过程中,客观上需要扩大经费支出,这就要求以合法合理为前提,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所必须的经费。公众要将视角锁定在政府部门提供了什么质量和数量的服务上,而不能简单地以花钱的多少为判断依据。‘三公’经费只是部门支出的一小部分,要系统、整体地看待部门收支,包括收支规模、资金投向和使用效果等。”
(记者 徐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