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中院三措并举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15.01.2019  13:00
        2018年,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措并举,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通过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和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举措,把司法为民的承诺兑现到一件件具体实事中。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全市法院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农民工维权等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763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821件。切实保障“老幼妇残”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调解、判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815件。太和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42.9万元,减免缓交诉讼费290.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工作原则和“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承诺,着力保障当事人诉权。全市法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推广远程视频庭审,依托远程视频摇号系统选择司法鉴定机构945件,同比增加近一倍。践行宗旨、服务群众成为全市法院的自觉行动,涌现出一批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北镇市人民法院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国优秀法院”。锦州中院张昱凯、松山新区人民法庭王宁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王宁还被评选为全省政法系统“辽宁好人•最美人物”。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全市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直播案件2187件,总点击量约126.5万次,裁判文书上网39682份,公开执行信息11500余份,公开度位居全省前列。按照中央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锦州中院开通公众微信号,并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全市法院大规模执行专项行动期间,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案例和审判数据,传递法院声音,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