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一张发黄变脆的纸化解40多年医患纠纷

23.05.2017  10:02

  1975年的一次医疗事故,让丹东的患者李山(化名)一家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值壮年的李山因为这次事故,前后进行了十几次手术,在医院整整住了5年,长期的缠绵病榻给李山家带来了很重的经济负担,获得补偿是他们家多年的愿望。

  42年前,47岁的李山因患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由丹东某医院对其进行了胃大部切除术,但术后第四天距吻合口1cm处出现穿孔,医院当日进行了修补。可没想到,第一次术后12天,李山又发现十二指肠残端出现穿孔,医院再次进行了修补,随后又因为种种原因,李山前前后后共接受了十几次手术,他在医院也整整住了5年。

  李山的女儿李明(化名)说,这些年父亲年纪大了还患上了脑梗,14年前母亲也因病去世了,她只好辞掉工作,开始专职照顾父亲。几十年来因为父亲的病,家里始终过得不太宽裕,父亲甚至因为病痛,说过想要轻生。在2015年9月,通过丹东市卫计委的引导,李山一家和当事医院共同向由丹东市医调办组建的医调委提出了调解申请。

  经过丹东市医调委调解员的调查,初步了解了当时的情况——在事发当年是没有关于医疗事故怎么处理赔偿的相关规定的,所以在1979年相关部门对于这起医疗事故的批复是:经研究同意按医疗事故解决,出院后由患者所在单位比照工伤处理。

  于是在公费医疗改革之前,李山享有100%的医疗报销和生活补贴,但是在改革之后,取消了100%报销,只有涉及到原大病部分按照公费医疗的报销,这让李山一家觉得不堪重负,想要医院方面进行补偿。

  “当时接收李山老人这个案例,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丹东市医调办周主任表示,因为时间间隔真的很长,他们调查发现,当年亲身参与这件事的医生等人都已去世,就连病例都因为过了保存年限,已经找不到了,取证可以说的相当的困难。

  于是除了让医患双方补充证据材料,医调委调解员多番查找,终于在患者的“职工工伤残疾证”上找到了线索——既然有残疾证,那么原发证机关就应当有原始档案。根据这个思路,调解员找到了发证的原丹东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查到了这起纠纷,即李山当年因为医疗事故接受了多次手术的详细情况。

  调解员将这份因为存放时间长,已发黄变脆的详细情况出示给医患双方查看时,双方均确认了为事实情况。医调委先后三次进行了法律适用研讨会,最终确定了通过给患者适当经济补偿的方式,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此方案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终于,2016年6月,经过了漫长了41年,已88岁高龄的李山老人在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整个调解过程历时9个月。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丹东记者 王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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