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中院针对“两节”盗窃案件多发提出防范建议

07.02.2018  18:19
        春节将近,盗窃案件进入多发时段,遏制和减少盗窃犯罪,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舒心的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当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丹东中院对近三年来审理的盗窃案进行分析,认为盗窃案呈以下特征:一是盗窃案件数居高不下。近三年,共受理一审盗窃案件1055件,占受理刑事案件总数的17.64%,判处罪犯1307人。二是被盗物品主要为生活用品,财物价值不高。被盗物品中手机、钱包、电动车占比高,价值多在万元以下;随着汽车普及和电子商务发展,车内物品及未及时取走的快递包裹被盗高发。三是作案手段多样。传统盗窃集中在商场、市场、车站等人流量大、人员复杂的地点顺手牵羊。当前,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专业化”,经常使用技术开锁、潜伏守候、化妆掩护等手段,一旦盗窃成功,现场留痕较少、破案难度较大。四是盗窃案件被告人多有犯罪前科。经统计,近三年,盗窃案件被告人有前科的占该类案件被告总人数的33.26%,有盗窃罪前科的占71.75%,该类案件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不愿以正当工作谋生,获刑出狱后也极易“重操旧业”,重新犯罪。

        根据丹东地区盗窃案件特点,该院建议:一是加大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力度。加强治安巡防,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项打击活动,震慑犯罪分子,降低公共场所盗窃案件犯罪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在商场、车站等盗窃案件多发地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提醒群众在公共场合看管好随身携带财物。开展有针对性宣传,通过发放警民联系卡、防范须知、播放防盗短片等形式强化群众安全意识,不给他人可乘之机。三是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力度。落实教育挽救政策,加强综合治理,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为刑满释放人员自食其力、回归社会提供帮助,避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