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男子“五进宫” 罪名次次不重样
27.11.2014 12:4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今年35岁的张某是凤城人,因为父母对他疏于管理,小学刚毕业就辍学了。张某到处打零工,但不能吃苦又不求上进,结果一事无成不说还屡次犯错。前不久,在宽甸打工的张某准备去看望舅舅,当发现兜里没钱时,他眼珠一转想到了一个“捷径”。
当晚5点左右,张某来到宽甸镇东关街道某水果亭,发现大门只用链锁锁着,里面没有人,他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见主人回来,于是将商店的门把手掰直,把链锁拿下来,然后大摇大摆进了屋。
他从烟柜里拿出十几盒烟,又在钱盒子里抓了三把钱揣在兜里,没想到刚要往外走,就被吃饭回来的店主夫妻碰个正着。
店主史某和丈夫外出吃饭回来,一前一后往家里走,史某刚准备开门,正好和往外跑的张某相遇。张某见势不妙,挥手给了史某一拳,史某当即倒地。史某的丈夫赶紧快跑几步,一边大喊抓小偷,一边还击张某将他打倒。此时,正在外面巡逻的民警听到喊声迅速赶到,很快将张某制服。
经宽甸法院审理,张某犯有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张某已经是第五次进监狱了。“1996年,他因盗窃罪被判入狱1年零6个月;2002年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8年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3年盗窃入狱三个月,第五次又变成抢劫了。”法官说,这次被抓后,张某有明显的悔意,觉得对不起亲人,但愿他能真心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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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4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