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乡村振兴提供“钱地人”制度保障
3月22日,辽宁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发布。辽宁省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到2020年、2022年、2035年、2050年4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和7项原则。《意见》通篇贯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求,牢牢抓住钱、地、人等关键环节,基本确立起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
在“钱”的问题上,从利用好国家对乡村振兴的补助政策、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等方面给出解决途径,提出综合运用国家和省产业引导基金、以奖代补、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支持措施,吸引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据辽宁省财政厅介绍,2018年,全省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307.2亿元,增长4.2%,选择200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力争支持1500个左右空壳村,在300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在“地”的问题上,明确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整合农村集体资产,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红利。辽宁省去年底基本完成承包地权属调查工作,测绘面积达到6800万亩。目前,已将3900万亩耕地确权到户,预计到今年底,此项工作将基本结束。
在“人”的问题上,从去、留、引三个方面着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农民带着保障进城。创造条件让农村的产业、环境留住人。《意见》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在“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上出了不少实招、硬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