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努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07.09.2017  01:23

8月28日上午,中共沈阳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后,沈阳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立即于8月28日下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传达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程,并积极采取七项举措,在抓好易书记讲话和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努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1.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等工作,对可能存在系统性风险的重点产品、单位和地区,组织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依法严厉处罚问题企业和恶意造假等行为,切实做到排查风险、掌握风险、消除风险。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9项制度、食品销售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6项制度、重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落实10项制度。以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为重点,指导监督企业持续保持许可和认证条件,增强企业自身质量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3.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以及中药饮片、疫苗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2017年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印发实施《沈阳市2017年秋季开学期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联合市委教科工委、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各区县(市)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4.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照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督促提升基层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力和应急预案的执行力,提升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及时报告率和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5.有效强化舆情应对。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与应对工作,强化舆情监测的灵敏性和落地处置的联动性,及时发现舆情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应对,加强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6.妥善办理举报投诉。进一步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举报投诉及其信息分析、反馈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高效快捷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7.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深入落实《关于坚持和弘扬“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的实施意见》,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干劲谋划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拼劲开展工作,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韧劲推进工作,真正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等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抓实抓好、钉准钉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