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举报酒驾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
10月31日,沈阳公安交警出台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的酒驾交通违法线索,经交警部门查处后,举报人将获得100元-1000元奖励。
长期以来,沈阳公安交警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9219件,其中饮酒7211件,醉酒2008件。
据统计,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涉及酒驾。为此,公安交管部门把整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摆在突出位置,并通过“集团整治、集中整治、轮动整治、异地调警”等方式,在全市酒驾易发生的点位、路口、路段进行突出治理。
此次公安交警部门出台有奖举报办法,旨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抵制酒驾的局面。
特别提醒
恶意虚假举报将可追究刑责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家庭、财产安全。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将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对恶意或者虚假举报、干扰办案活动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酒后驾驶的处罚
及承担的法律责任
酒后驾驶分为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达到上述标准均可进行相应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处以2000元以内罚款、记满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5000元以内罚款、记满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予以刑事处罚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予以刑事处罚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罚款金额根据醉酒量由人民法院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以5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重伤1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醉酒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被刑法列为从重处罚范围。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终身吊销驾驶证。由于醉酒连续肇事致死并导致多人受伤的,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刑期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且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罚款,包括明知他人醉酒,强迫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市民一旦发现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行为,可采取公开或匿名的方式进行举报。
具体途径
一是拨打110或122报警电话;
二是向交通警察局指挥中心举报电话23108000进行举报;
三是现场向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举报人在举报酒驾违法行为时,应提供涉及酒驾驾驶人的车型、车牌号码和地点等信息,以便交警部门及时查处。
负责查处举报线索的交警大队(处)将采取“一事一回告”的方式,及时将举报线索的查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任何市民或组织,在任何时间,发现任何人在沈阳境内任何道路发生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举报线索。
交警部门在对市民举报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将按照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不同标准,视情况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奖励。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可以选择现金、转账等方式领取奖金。选择现金领取的,凭举报时登记的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直接到市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领取;选择转账领取的,需提供举报人本人实名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举报人因故改变联系方式,或协助办案过程中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联系的,奖励在案件处理生效后半年内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袁野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