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等问题。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唐心萌
辽宁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 -
沈阳09:08 08.12.2017 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