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视解闷打开包装屏裂了”
赵先生打开液晶电视包装箱发现有破损
-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赵威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赵威)“我媳妇儿是脑血栓患者,没法下楼活动,整天待在家里靠看电视解闷,这次我给她买了台液晶电视,没想到打开包装屏幕裂了。”
近日,市民赵先生在商场购买一台液晶电视,送货上门后自行安装,他打开包装后发现液晶电视屏幕出了问题。
市民投诉:新购液晶电视屏裂了,厂家查验后无回复
11月29日,市民赵先生在商场购买了一台39寸长虹牌液晶电视机,11月30日,商场安排物流工作人员送货上门。
“液晶电视有底座,我决定自己安装,送货员啥也没说就走了。”赵先生说。
送货员离开后,赵先生打开包装箱准备安装。赵先生称,他从包装箱中取出液晶电视机,发现屏幕左侧边缘处有一道一寸长的裂痕。
发现上述问题后,赵先生随即与商场长虹电视销售人员取得联系,要求更换一台电视机。12月2日,长虹电视厂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情况。
“厂家工作人员对裂痕拍了照片,说要把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让我等结果,等了5天,一句回复都没有。”赵先生称,自己很着急。
赵先生认为,其新购的液晶电视机打开包装发现屏幕有裂痕,厂家对此应承担责任。
记者核实:商家称自行拆包责任难定,本报介入后同意换货
12月7日,记者和赵先生来到商场,得知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后,商场客服部一位梁姓负责人表示,根据商场相关规定,原则上物流人员送货上门后,顾客不能私自拆箱,顾客需要联系厂家售后人员上门安装时,当面打开外包装查验货品,一旦发现液晶电视机有质量问题,可及时与厂家售后沟通,否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责任难定。
对此,赵先生提出疑问,他指出,物流人员送货上门后,因为液晶电视机本身有底座,无需挂件,他有权利自行安装,物流人员并未作出相关提示。
长虹电视专柜一销售人员承认,该品牌液晶电视机售出后,如果顾客决定自行安装,厂家不会安排售后人员上门进行安装,顾客可以自行打开外包装安装电视机。
梁姓负责人表示,针对赵先生的投诉,商场方面将与厂家进行沟通,尽早给出处理方案。
昨日下午,赵先生向本报记者反馈称,经协商,商家同意为其更换一台同型号液晶电视机,对此,他表示可以接受。
律师:货到后应第一时间验货,当场发现瑕疵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瑛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消法》指出,经营者提供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瑕疵的举证责任。
金瑛认为,消费者在商场购买家电后,收货时应第一时间先验货再签收,无需等待厂家人员查验,在开箱验货时,一旦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依据《消法》上述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商家提出退货的要求。如发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