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细河区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07.09.2015  09:52

细河区人社局自觉履行事业单位管理职责任务,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各项制度措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为基本依据,着重从三方面做好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工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认真学习暂行规定内容。明确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掌握处分的权限、程序、解除以及处分的复核与申诉。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高度。

二是严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关。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加强日常管理、过程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能力、效率和工作水平。明确处分类别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同时注重以考核促提高,以考核促管理。

三是推进处分期人员聘用规定实施。按照处分暂行规定对事业人员的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处分期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不得参加本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胡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