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任用干部 谁推荐谁负责
5月7日,于洪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于洪区将正式推出《于洪区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暂行办法》,这一新办法将解决少数人选拔少数人、领导推荐提名干部不追责等问题,也是该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之一。
“以往选拔干部出口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党委主要领导和一个部门(组织部)来选拔,很多优秀的人才受工作条件所限不能进入领导及组织部门的视野。”于洪区委有关负责人称。新办法最大的变化是解决少数人选拔少数人的现象,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被选拔的行列,同时让更多的人参与初始提名。
新办法将详细规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程序:以选拔一名民政局副局长为例,这一信息首先将通过文件、网络等宣传手段在全区公布,同时公布的还有入选者需要的条件,如学历、年龄、专业、任职资格等,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区级领导、有关单位领导、有关单位干部群众等都可以提名,即在表格中填上自己认为适合这一岗位人员的名字,同时作为初始提名者也要写上自己的名字,可以个人提名,也可以集体提名。初始提名得分作为重要参考,即初始提名者越多,受到重视程度越高,提名得分高的将有机会获得这一职位。
新办法一方面会限制领导提名的人数,另一方面还规定领导提名将负推荐责任,如某领导推荐的人选在推荐以前就有问题,或在工作之后出现严重问题,推荐领导将被追责。
于洪区委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计划
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专项整治活动,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切实解决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方面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政风行风、“三公”经费使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抓好新任区管干部廉政征询、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核查、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任职廉政谈话等方面工作,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用人方面不正之风。
于洪区举报电话:25319415
本报记者肖春苹
编辑: zfw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