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按照文化部视频会议部署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化厅开展了全省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到位。文化部视频会议后,文化厅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措施和具体要求,于2015年11月5日出台整治方案并下发全省落实。各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整治方案,以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专题部署,沈阳、鞍山、抚顺、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文化行政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到重点县(市)现场布置工作,帮助解决人员、经费等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召开文化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确定整治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
依法严格整治,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以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检查上网服务场所1500余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格依法查处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办理案件103件,吊销经营许可证10家,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推动上网服务场所改善服务环境,建立脏乱差上网服务场所台账,登记460家,列入环境整治重点,其中90余家重新装修,变成了敞亮、开放、整洁的公众文化场所。
推进分级管理,信用监管得到加强。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文化厅积极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分级管理,联合省网络文化协会制定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星级管理标准和实施方案,鞍山、抚顺、锦州、盘锦、葫芦岛等5市全面开展了上网服务场所星级管理工作,着手建立上网服务场所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市正在陆续展开。根据投诉举报、日常检查和案件办理情况,沈阳、大连等市发布了上网服务场所的一般违法警示名单,探索建立严重违法黑名单制度,有序推进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注重打防结合,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在整治工作中,做到严厉打击与教育引导并重,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市县先后举办60余次上网服务场所培训班,宣讲政策法规与典型案例,引导上网服务场所依法依规经营;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建立宣传教育进校园制度,到校园开展宣传教育,号召学校与家长加强监督,提高学生自我防控意识。推动行业监管与群防群治。发挥各级协会作用,宣传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健全“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分片定期巡查,形成威慑;利用电视台、中心广场大屏幕等平台,广泛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工作。各地与工商、公安、消防、电信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长期稳定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了监管合力。
加强督查指导,整治责任扎实落实。整治期间,省文化厅分管厅长带队,先后2次对全省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深入县城乡镇,督查县城36个,占所有县城的82%。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加强检查指导,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县城乡镇检查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帮助研究解决基层执法中的问题和困难,检查指导覆盖本地区所有县城。各地加强责任落实。建立追责制度,对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给予约谈、批评、通报,按照规定对失职失责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推动网格化管理,所有上网服务场所监管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了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