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互换 监管互认 执法互助 大连关检开启“三互”通关模式
24.03.2015 10:3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月20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精神,全面落实《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化关检协作共同支持东北振兴合作协议》和《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化关检合作推动“三互”落实实施方案》,大连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大连签署合作备忘录,确定了关检“三互”合作的14项具体内容。
“三互”指的是“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此次大连海关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检合作的14项内容,具体包括:打造关检信息交换及共享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共同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深入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推进监管结果互认、推进一体化通关管理、推进服务措施互认、优化行邮物品X光机“一机两屏”查验模式、共同推进实施上海自贸区创新措施、共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等。
“三互”通关模式叠加了关检合作“三个一”、海关无纸化通关、区域通关、检验检疫通关单无纸化、无纸化报检等改革成果,通过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打破了以往关检合作“三个一”的区域局限,实现海关和检验检疫之间、辖区各口岸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企业报关报检更快捷
新的通关模式启动后,企业进口货物时,可自由选择申报检验检疫和海关查验地点,例如营口的企业在大连大窑湾口岸进口货物,企业可以在营口通过“三个一”系统录入报检、报关数据实施“一次申报”,营口的关检双方通过公共信息平台调取货物的申报信息,对需要检验检疫和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货物向大连大窑湾下达查验指令,大窑湾的检验检疫和海关机构接收指令后共同实施“一次查验”,进出口企业和大窑湾口岸经营单位凭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对碰的放行信息办理提货或装运手续,实现“一次放行”。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4.03.20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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