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辽宁“五证合一”
23.06.2016 21:06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从8月1日起,辽宁省将逐步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流程。根据要求,辽宁省继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的登记改革后,又将增添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形成“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据了解,今年8月,社会保险登记证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在丹东、铁岭、盘锦三市先行试点,10月1日起在省内全面推广。统计登记证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于今年8月1日起在省内全面推广。
改革实施时,辽宁省工商局、省人社厅、省统计局三部门将协同推进已登记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保和统计登记证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省工商局将全省开业状态的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共享给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两部门会将信息导入各自信息管理系统,以备进行数据库的维护更新或分派给属地管理机构。结合2017年底前完成已登记企业向“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以及即将实行的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同步完成此项改革的过渡。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3.06.201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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