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转移”扶持政策激发辽西北内生动力

10.02.2015  19:23

      2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从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9方面提出28项措施,其中提出将在产业、财政、金融、科技和人才5方面实施“五项转移”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辽西北三城市内生发展动力,助力辽西北发展提质提速。

      自2008年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以来,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内生动力不足,以及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制约,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点任务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优化投资环境;推进现代农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实现绿色发展;积极探索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子,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民生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意见》提出,到2020年,辽西北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62%,比2013年提高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13年的21:49:30调整到2020年的15;51:34;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十二五”前半期,逐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

      《意见》中提出的“五项转移”扶持政策是一个多领域的支持方案。在产业转移上,提出抢抓省内外发达地区进行产业转移、“腾笼换鸟”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在投资、税收、信贷等方面实施鼓励政策,吸引企业到辽西北地区以投资设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合资合作。争取朝阳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规划。在财政转移上,提出省对辽西北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在当年补助系数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对于中央补助地方预算内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项目,适当减少辽西北地区县(市)、涉农区及其以下配套资金比例。在金融转移上,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到辽西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辽西北地区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在科技转移上,支持科技创新要素向辽西北地区集聚,支持在辽西北地区建设省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鼓励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与辽西北地区开展校(院)企合作,帮助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在人才转移上,支持辽西北地区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加强对辽西北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鼓励省内外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在辽西北地区领办、创办企业;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的管理和科技人才到辽西北地区兼职。支持省属高校与辽西北地区市属专科学校联合办学。

(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