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订框架协议 加强警务协同发展

25.01.2016  18:59
   

  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工作会议1月24日在北京召开,三地签订警务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在固化近年来合作成效的基础上,从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北京、天津、河北警务协同发展。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推进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地协同发展的科学定位,统筹谋划、一体设计,扎实抓好警务协同发展各项措施落实,为实现京津冀警务一体化运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明确了“协同发展、共建共享、优势互补、联动防控、一体运行”的整体思路,确立了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工作原则。三地将着力共建以联勤指挥体系、情报信息系统、反恐防恐网络、治安防控网络、进京通道查控、公安行政服务、警务资源建设、警媒合作宣传等“八个一体化”为主体的警务合作格局。

 

  黄明指出,京津冀区域警务合作有着深厚的基础和良好的传统,长期以来,三地公安机关健全完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着力构造环京“护城河”工程,为维护区域社会稳定特别是首都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推进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上是京津冀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升级版,领域更加宽广,内容更加丰富,措施更加具体。要突出统一思想,从贯彻实施国家大战略的全局出发、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把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突出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有效防范、化解、管控风险,切实打好合成战、整体仗,切实维护京津冀地区特别是首都安全稳定。

 

  黄明要求,要突出改革创新,主动顺应人民期盼,切实把警务协同发展成果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发展、反哺社会、惠及群众上来。按照“便民利民、快捷高效”原则,围绕户籍、出入境管理等事项积极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抓紧建立在日常管理、假日保障、重大安保、应急处突、恶劣天气等不同状态下的交通管理联动工作格局,全面推广网上办证、网上审批等管理服务新模式,努力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多”问题。要突出统筹谋划,把深入推进“四项建设”与加快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信息资源一体化、情报指挥一体化,着力构建“贯通三省市、覆盖全时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防管控一体研判、一体部署,切实形成整体合力。

 

  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天津市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赵飞,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董仚生代表三地公安机关签订框架协议并分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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