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赠与房产的税收政策
14.07.2016 04:08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亲姐姐将房屋赠与妹妹,请问:
(1)赠与过户时:1.新房本的房屋年限是赠与当日时间还是赠与前房屋原来时间?2.缴纳税费是按照过户时市场价收还是按照房屋最初购买时价格收,是1%吗?3.过户时除了契税还有什么别的费用?
(2)赠与过户完毕后,再次销售时:1.再次销售是有什么税费?都是什么比率?那么这个税费是按照当时市场价还是房屋赠与前价格?2.再次销售时,房屋满2年或者5年是按照赠与当日算还是赠与前房屋原来时间算?还是按照哪个契税证算?
答:(1)赠与过户时:1.新房本的房屋年限是按赠与前取得房屋时间认定;2.赠与房产过户时按市场价格确定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按4%征收契税; 3.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过户时,涉及的税收只有契税。
(2)赠与过户完成后再次销售的:1.再次销售时,卖方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买方缴纳契税。具体适用税率见“问题3”答复内容;计税依据为市场价格;2.再次销售时,房屋满2年或者5年是按照赠与前房屋取得时间认定。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4.07.2016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