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辽宁1624人因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被问责

11.01.2016  10:08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去年,省纪委监察厅加大对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截至年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1624人。

  1月9日,省政府召开第7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问题问责等情况的汇报。

  2015年省纪委监察厅加大对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1624人,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项目决策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及时落地;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和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工作拖延造成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虚报工作量;违反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土地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低价转让土地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省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决策能力,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及时抓好项目推进速度、政策落实力度、资金使用效率,特别是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今年,我省纪检监察部门将积极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加大对政府机关各部门横向督查力度,使问责成为常态,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