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警示教育和履职培训班在沈举行
03.11.2016 10:0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要求,11月1日至2日,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警示教育和履职培训班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作警示教育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轩主持警示教育培训班;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李伯钧作代表依法履职培训辅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佟志武主持履职培训班。全体代表、部分列席人员和大会工作人员参加。
警示教育培训班就深刻认识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恶劣性质和严重危害,深刻理解和把握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重大意义,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的警示教训,切实增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进行了教育培训。
履职培训班紧密结合履职实际,就人大代表关于依法履职的主要问题进行培训。培训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职权、履职方式,代表履职依据的宪法、法律等履职常识;如何提高对代表职务的认识,依法做好会议期间工作和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如何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内容。
会议要求,全体代表要坚定党的领导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牢固树立严于律己的表率意识;强化民生意识,持续关注热点民生问题;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实现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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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6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