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在沈开审

29.07.2016  17:35

  7月28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隋凤富涉嫌受贿1044万余元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1月至2014年初,被告人隋凤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隋凤金、李云生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产品推广、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妻子邓永琴等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4万余元。庭审中,隋凤富表示认罪、悔罪。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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