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本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3月23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大连市消防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的决定、关于批准《抚顺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的决定、关于批准《丹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锦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营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辽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铁岭市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和关于批准《盘锦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珉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李峰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珉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坚定立场;体现了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上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对王珉、王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我们要进一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更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各项工作中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意图,充分发挥好人大在从政环境建设中的应有作用,使辽宁的政治生态清朗、清明、清正起来。
李峰说,3月18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我们要按照省委要求,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用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将全面落实两会精神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有力支持,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两会新要求,继续推动人大工作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