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 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 为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近日,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实施意见》聚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加快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实施意见》在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人才顺畅流动;在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方面,提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改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建立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资金管理机制,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改进引才用才机制方面,提出加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力度,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政策,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提出健全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在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方面,提出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在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方面,提出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坚持对人才的团结教育引导服务。
通知强调,《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辽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