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央行名义卖人民币纪念册 收藏品公司被要求“退一赔三”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 记者 赵威)“我在收藏品公司买的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标注是‘人民银行发行’,可是我向人民银行求证,银行方面说从未发行过这样的纪念册。”
近日,沈阳市民王女士在一家收藏品公司购买两套标注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事后发现纪念册并非人民银行发行。
市民:买两套人民币纪念册 “央行”被冒用
据王女士介绍,9月初,她接到沈阳博雅金尊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客服人员打来的电话,向其推荐钱币收藏品。
“我平时对收藏钱币感兴趣,但我和这家公司从未有过联系,手机号不知道是怎么被泄露的。”王女士说,客服人员介绍钱币收藏品时提醒她,到公司来参观即可免费领取到小礼品。
9月16日,王女士根据短信提示的地址信息,在和平区三经街附近找到了这家收藏品公司。
“进屋后,客服人员开始推销钱币纪念册,她说纪念册升值空间大,第三套人民币纪念册可以卖到几万块钱,现在第四、五套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马上就要升值了。”王女士说,在客服人员的推荐下,她心动了。
王女士称,客服人员将两套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递到她面前,随后提示她,这两套纪念册均是人民银行发行的,她仔细查看后发现,纪念册装帧精美,封面标注为人民银行发行,她现场购买了第四、五套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共计花费1300元。
回家后,王女士将纪念册收藏在抽屉里,9月18日,她和一个在金融机构工作的朋友吃饭时,谈起购买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的事情,朋友提醒她,其买的纪念册并非是人民银行发行,未经许可不允许销售,收藏价值不大。
王女士随后向人民银行方面求证得知,其购买的第四、五套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并非由人民银行发行。王女士认为,收藏品公司冒用人民银行的名义销售第四、五套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销售行为属于欺诈,她随后向收藏品公司提出“退一赔三”的赔偿要求,遭到对方拒绝。
纪念册非人民银行发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
昨日,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其购买的纪念册及购买凭证,册子封底上标有“中国人民银行“、”限量发行和定价”等信息,收款方标注为沈阳博雅金尊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昨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表示,人民银行不对外发行装帧的人民币纪念册,装帧的人民币纪念册一般由造币厂或是装帧公司发行。
根据《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规定,装帧流通人民币是指将流通人民币进行外部包装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装饰的行为。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对于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的,将依《人民币管理条例》处罚。
针对王女士的投诉,沈阳博雅金尊公司负责人表示,王女士属于个人自愿购买,无法接受消费者赔偿要求,对于该公司是否有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等手续,上述负责人表示,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目前,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接到王女士举报并介入调查。
律师:冒央行名义卖纪念册 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杨继新认为,王女士购买的人民币同号钞纪念册封面以及收藏证书上标注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如经营者冒用人民银行发行的名义误导消费者购买纪念册,那么经营者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购买人民币收藏品要注意查看企业《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