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21.11.2014 19:2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省政府是具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是省政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二)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履行的职责是: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1.11.2014 19:24
故
事
缅怀革命先烈激发奋进力量
清明节到来之际,人民政府
春回大地暖 水稻育秧忙
天气转暖,春耕备耕到了关键时期,人民政府
优化生产环节力保稳产高产
近日,人民政府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闭幕
3月11日,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