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2人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
20.10.2015 10:25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和授奖仪式10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我省2人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8人获得提名奖。
其中,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南公营子镇大三家村村民王喜阳获第五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村民王峥嵘荣获第五届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李超、王桂兰、毛丰美、董福财、魏国升、李晓东、魏哲、党洪义8人被评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获得者王喜阳表示,要把崇高美德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发扬光大。提名奖获得者李超表示,全国道德模范的事迹深深地感动着他,他要继续把正能量传递下去,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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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