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90人被终生禁驾
20.08.2015 09:40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8月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自2011年5月1日修改后的新《刑法》正式实施以来,沈阳市共有290名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终生禁驾,2983人被吊销驾驶证且2年到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据统计,自2011年5月1日以来,全市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2年以上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计3273人。其中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共290人;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74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1530人;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共1379人。这些被吊销驾驶证并禁驾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在全国任何城市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交通肇事逃逸是终生禁驾的主要原因。在被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290人中,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的249人,占终生禁驾人数的85.86%;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的41人,占终生禁驾人数的14.14%。由于全市持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打击力度,从2011年5月1日至今,因交通肇事逃逸和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的人数逐年下降,由2012年的80人下降至目前的59人。(吕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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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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