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省将投资140亿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10.12.2015  10:47
  12月7日,在彰武县兴隆堡镇于家村、马架子村和兴隆堡村的河滩地上,十几台大型抓钩机轰鸣着挖沟筑坝,几十名工人在一眼眼出水的机井旁紧张地测试着,一派忙碌的景象。
  彰武县2015年水田开发项目共涉及兴隆堡镇、大德乡和四合城镇三个乡镇,总投资1283万元,在31块河滩荒地上开发出887亩水田,打出50眼机井,建成后的水田耕地可亩产水稻500公斤。
  “明年春天,这里就可以插秧种稻,秋天时,咱就能吃上自己种的大米了。”于家村村民于春树开心地说。
  彰武县的水田开发项目,也是全省“十二五”土地整理的一个收官之作。
  来自省国土资源厅的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耕地数量增加,实有基本农田面积5379万亩,超出国家下达指标55万亩。全省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146万亩,农村土地整治252万亩,全面落实并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工程,围绕1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县和5个基本农田示范区,投资140亿元,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任务1174万亩。
  同时,实施节水灌溉、坡改梯、沙化盐碱整治、渍涝耕地整治等工程,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节水灌溉和坡改梯工程以辽宁西部为重点,沙化、盐碱整治以辽宁中、北部为重点,渍涝耕地整治以鞍山、抚顺为重点。
  此外,在科学规划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建设中心村、整合弱小村、治理空心村,积极发展产业集聚区,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逐步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
  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末,全省耕地保有量将不低于698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8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