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财政资金净化沈阳生态环境
沈阳去年采取多项措施综合整治水环境及大气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解决民生环境问题。2月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去年沈阳筹措10.5亿元节能减排财政资金,支持各类节能减排项目111个。同时,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7.45亿元,用于支持沈阳市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93个项目建设。
促进污染减排 防治环境污染
沈阳去年实施污染减排、“蓝天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等一系列环境治理。据不完全统计,经过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2.5%、氨氮2.6%、二氧化硫1.3%、氮氧化物1.9%,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在“蓝天工程”中,完成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119个。其中,电力企业烟气治理(脱硝、脱硫、除尘)项目41个,供热锅炉项目78个,拆除20吨以下锅炉房134座。另外,沈阳还继续推进热电企业改造工程,对95台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对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完成35台燃煤锅炉除尘器升级改造,将除尘、脱硝改造项目列入市城建计划予以资金补贴支持。
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增强
为保障城乡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市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拨付老虎冲、大辛垃圾处理厂运行经费6322万元,保障垃圾处理有效运行。同时,为推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一市三县”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进行测算,对生活垃圾清扫保洁、运输、处理进行补贴。拨付运行经费1464万元,补贴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91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
目前,沈阳已建成的日处理能力1万吨(含)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28座(其中15万吨以上的大型污水处理厂5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了234.5万吨,平均日实际处理污水200余万吨,实现了全市水环境的持续改善。南部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1月9日正式投入运行,使沈阳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日均处理污水约50万吨。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市财政统筹调度、及时拨付市管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6.05亿元,为城市污水有效处理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制定了《沈阳市农村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缮及运行费用“以奖代补”方案》,为今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