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后环保指标列为政绩考核重点

27.05.2015  06:20

  5月2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我省政绩考核将环保指标列为重点。省政府相关部门已制定了“5+2”考核指标体系。“5”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2”即人民幸福和改革发展。在细化考核的68项内容里,将重点考核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等指标。

  据了解,考核于4月开始,不仅细化分解各项指标,还采取每月一调度、一季度一考核及排名方式,年终公布排名结果。同时还首次引进公众评议和专家评估,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界给政府绩效打分。

  今年的考核指标将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代价,使考核由原来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和发展后劲,有效引导各市政府根据战略定位、发展重点和区域特色,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据了解,对排名靠前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成绩低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和问责,重点整治不作为和慢作为现象。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