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沈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上调

02.09.2015  00:10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工作已经启动,新的学费标准拟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鉴于新学期即将开学,在我省未制订出台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政策前,沈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暂缓收取2015~2016学年高一新生学费,高二、高三学年除择校生外,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正常收费。

待我省制订出台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政策后,沈阳市将按省定标准,统一制定并下发收费单,再行收费。

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介绍,调整高中学费标准很早就在计划之内了,物价水平逐年上涨,但高中学费已经10年多没有调整过。此次调整的原因就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和工资水平的提高。

记者查询相关标准看到,我省目前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执行的是1998年辽宁省物价局出台的标准,其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收费标准是:省重点高中每学期300元,一般高中每学期200元;择校生学费收费标准是3万/3年-1.8万/3年。

我省教育部门的计划是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调整后的高中学费标准,但具体标准要有物价部门通过核算制定,目前家长们最关注的“涨了多少”的信息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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