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讨5元钱 他不给小伙掏刀
并非乞讨,小伙拎着刚买的3把刀,在公交车站向行人讨要5元钱。
不给?拿刀就砍。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13日上午10时许,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某公交车站。
事发时,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南市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十三纬路某交易中心门前公交车站有人被砍伤。接警后,南市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据警方介绍,现场发现一名被害男子张某某(30岁,沈阳市人)。
现场地上有血迹,张某某的背部和右臂肘部被砍伤。
张某某称,事发时自己正在等公交车,同时在给客户打电话。这时,一名20多岁男子来到公交车站,向等车的路人讨要5元钱。
年轻男子问了多个人,并未要到钱。而张某某因为正在打电话,并未理会这个年轻男子。
但让张某某没有想到的是,不知道自己何处得罪了对方,男子拿出一把刀就砍向了张某某,随后逃走。
张某某经司法鉴定,两处均构成轻伤。案件发生后,和平警方全力侦破此案。5月2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丁某(男,20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对因讨钱未遂掏出随身携带凶器故意伤害张某某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丁某称,当日自己是到十三纬路的一家炊具城买刀,当时花了75元钱买了3把刀。
买卖的过程很顺利,但是出了炊具城后,丁某觉得少给了卖家5元钱。
又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丁某又去向路人讨要。虽然遭到拒绝,但是丁某并未作出过激举动,直至遇到张某某,丁某称当时张某某骂了自己一句。
但对此,张某某坚决否认,“当时我在打电话,一句话都没有跟他说。”
目前,丁某因故意伤害罪已被和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有目击者怀疑,这个小伙当时可能是喝酒了,要不就是有啥别的行为,“看那样子,不太清醒。”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