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摔断腿他郁闷了 为啥我这情况不能算工伤
今年47岁的贾凡挺是沈煤集团林盛煤矿综采队的工人,已经当了25年的矿工。
去年8月,贾先生下班回家路上不小心摔断了腿。随后,贾先生开始治疗腿伤,他说单位一直没给他办理工伤,只给他开了半年工资。现在伤情好转后,贾先生遇到了一个难题:“单位不给开工资了,还不许上班!”4月5日,贾先生拄着拐杖来到沈阳晚报反映自己的糟心事。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后了解到,贾先生的伤不属于工伤范围,此外,经记者沟通后,单位也表示,只是沟通有误会,他可以回去上班。
骑车回家途中腿摔断
单位称不属工伤
贾先生从家到单位骑车约20分钟左右路程。据贾先生介绍:“单位班车早8晚5,自己下班时间都在晚上18时以后,所以只得骑电动车回家。”
去年8月末的一天晚上,贾先生下班回家,路上为躲避一辆机动车,撞到了马路牙子上,右大腿骨折,随后入院治疗。治疗期间,贾先生要求单位给办理工伤。但他得到的答复是:“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只有发生交通事故,而且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申办工伤。”
他反映单位不给开工资
也不许他去上班
“从今年3月开始,单位就不给我开工资了。我要求上班,单位说我现在还没有痊愈,上班有再次发生疾病的可能。不给开工资也不许我上班,单位的做法让我觉得委屈。我家四口人,全家靠我一个人每月5000多元的工资养活。5000多元没了,我家陷入了困境。我在林盛煤矿工作了25年。我看到过和我有类似经历的矿工受伤后都给办了工伤,为何我就不能办?”
贾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现在虽然没有痊愈,但是还可以做一些工作。我想上班,单位不让上,这是变相的解除劳动合同啊。”
员工受伤后
有12个月到24个月的养病期
辽宁三择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于元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一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也被称为交通事故工伤。从这个规定来看,贾先生受伤情况不属于工伤。”
于元正说:“即使不是工伤,员工受伤后有12个月到24个月的养病期,这个阶段单位应继续支付员工的工资。如果按照贾先生所说,不给开工资也不许上班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起诉原单位。”
他马上就可以回去上班
昨天,沈煤集团林盛矿区党委王副书记向记者表示:“对于贾先生的情况,我们一直都很关注。他受伤后,我们单位就给申报了工伤,但是申报工伤需要交警队给他出‘非本人责任的工伤’认定。不是我们不想给他办,而是他没有提供出这个认定。我们单位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在他养病期间每月照常开工资。现在他的病情好转,我们可以让他回单位上班。可能是他和队里的领导沟通时产生了误会,队里领导看到他病情没有痊愈,井下都是重活,所以想给他安排一些轻活,等到身体完全康复了再让他重回井下。他误会了队领导的意思。我们明天就可以让他上班。”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吴强
文并摄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12.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