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提醒!高温40℃以上应停止室外作业
27.06.2019 14:40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目前,辽宁省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就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省卫健委指出,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接触高温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对于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同时,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严格按照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唐子匀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唐子匀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7.06.2019 14:40
气温37℃以上40℃以下 露天作业不超6小时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