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妇联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援建房工作

16.04.2015  19:00

      为配合辽宁省妇联实施“母亲安居”工程,帮助单亲贫困母亲实现“居有其屋、老有所依”的愿望,解决家庭住房问题,进一步改变单亲母亲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喀左县妇联以“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工作准则,带领基层妇女干部对老爷庙、南公营子、中三家等11个乡镇的单亲贫困母亲安居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核实,摸清贫困情况及原因,经过严格考核,2015年喀左县有30名单亲贫困母亲符合该项目要求,其中建房8户,修房20户,买房2户,共争取资金30.4万元。    (一)把好审核关口,服务特困单亲母亲。为了能够把省、市妇联的温暖送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单亲贫困母亲身边,让党的政策惠及每名贫困妇女,在确定援建对象的过程中,我们各级妇联组织严格把关。由各乡镇、村层层申报,进行初选;然后对初选符合要求的对象县妇联逐一入户调查确定;按照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低保与低保边缘户的比例、年龄范围、是否有未婚子女、家庭年收入、致贫原因、现居住条件等几个方面认真核实与反复研究,进行综合权衡,严格筛选。  然后经过单亲贫困母亲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讨论决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省政府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申请表上报,在上报过程中乡镇分管副书记进行签字。县妇联对各乡镇建房户密切跟踪管理,不定期的入户查看,各乡镇妇联主席遇到问题做到随时汇报制,对其出现的问题县妇联主席、分管的权益部长当大事尽全力及时协助解决。   

 

  (二)做好前期准备,确保工程顺利开工。今年援建对象共涉及11个乡镇。住房援建工作被当地党委和政府纳入整体规划,由基层妇联和党政组织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在用工、备料,水、电方面都得到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技术人员对房屋施工项目进行精确的设计和预算,保证工程进展时间和资源合理利用。资金方面,在省妇联援建住房款项未划拨到位时,由乡村组织和个人共同承担,在此项工作中还有许多社会爱心人士和村民自愿参与其中,为单亲贫困母亲援建住房提供无偿帮助。

   (三)抓好质量监管,建筑母亲安全居所。喀左县单亲贫困母亲建房从4月份起陆续动工,县乡妇联认真把握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的监督与协调。县妇联在单亲贫困母亲建房工作中本着以人为本,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了精心准备,严把工程质量关。镇村妇联也都认真把握好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了对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的监督与协调。可以说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美丽的梦想,对于没有住所或者住在危房中的单亲贫困母亲来说,有一个温暖的充满阳光的家,这就是幸福。喀左县妇联“母亲安居工程”就是把这种幸福的种子撒到每位单亲贫困母亲心中。为单亲贫困母亲撑起了一片蓝天,使她们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