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确定25件重点督办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心系百姓民生,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提出建议。截至目前,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758件。从2008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就建立了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制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各专门委员会精心筛选的基础上,历经三次主任会议认真研究,最终确定25件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建议。
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会选择一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梁志新介绍说,“‘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工负责,有关专门委员会具体督办。”
今年的25件“重点建议”,内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等工作,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其中财政经济方面4件、内务司法方面3件、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城乡建设方面5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5件、农业与农村方面5件、民族华侨外事方面3件。
11月将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从2006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年中和下一次人代会召开前,分两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当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并不多见,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重视可见一斑。
在多年来督办代表建议的实际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吸纳代表、承办单位以及督办单位的意见,建立了与“一府两院”的协商机制,“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协商机制,提高交办工作的准确性,并探索全程跟踪督办,不断完善对承办单位的检查、专题视察等督办工作机制,采取组织代表视察、现场实地调研、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等措施,加大督办力度。”梁志新说。
今年,在“重点建议”的督办方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提出重点督办内容、办理工作要求以及督办措施,办理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各专门委员会将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召开协调会通报会等方式,督促检查“一府两院”等有关部门的办理工作,保证“重点督办”取得“重点成果”。梁志新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在今年11月份听取市政府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有关专门委员会也将就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探索改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意见反馈方式
“一府两院”是办理代表建议的实施主体。
记者从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已经形成从市领导到基层、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责任体系,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度,并对交办、办理、“回头看”等环节全过程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市法院采取下发办理任务分解表、建立台账、实时通报等措施;市检察院在每年初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遵循登记、分流、督办、反馈等程序开展建议办理工作。
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不断得到强化的同时,为避免代表“被满意”现象的发生,“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探索改变以往由承办单位直接向代表征询办理反馈意见的方式。从今年开始,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评价不再交给承办单位,而是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进行反馈,由代表工委转告承办单位,目前相关试行办法已经出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袁立斌说。
“此外,还将强化对建议办理单位承诺事项的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提高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并将积极探索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邸雪莹/文
王雁/摄冬瑜/制图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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