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组织10家电梯企业开展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活动

08.01.2016  12:39
            1月6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和中国电梯协会等在京举办“电梯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活动”。10家电梯企业在会上向社会公开维保工作的周期、项目、内容等事中过程,并就乘客最关心的困梯救援时间、故障停机率、大修周期等指标作出承诺。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钢在讲话中指出,在电梯行业试点推进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工作将承诺工作从产品质量扩展到服务质量,将承诺工作从生产领域向使用环节延伸,将承诺工作从事中过程向事后结果转变,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公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电梯行业健康发展。   陈钢强调,质检部门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标准、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集中整治隐患电梯10.1万台。2016年,质检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对问题电梯集中整治,并着力实施改革创新,推动电梯立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此次活动就是抓住电梯维保改革的关键点,鼓励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维保服务,在行业内营造公开、透明,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环境,激发企业做好电梯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同时,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加速形成多元共治的质量安全工作格局,推动特种设备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田世宏表示,电梯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是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在电梯维保行业的有益尝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落实“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可以使全社会及时了解电梯维保服务的质量,有利于广大乘客监督,从而倒逼电梯维保企业在维保活动中向高标准、高质量看齐,从源头上消除电梯运行安全的隐患。要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社会的监督作用、质监部门的监督作用、信息平台的支撑作用、整体的联动作用,加强对电梯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协调指导。